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冒名入仕,我熬成了大明权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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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7章 林主簿的杀猪盘与封神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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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.....

  集市的火爆,只是这盘大棋的前菜。

  几文钱的摊位费,几两银子的小额商税,只能算是给县衙的早点加个蛋。

  真正的硬菜,是林川早就规划好的“江浦直供”和“水产快运”。

  主簿廨内,林川正在听取汇报。

  “大人,三个民用埠头,修好了两个。”

  工房典吏齐丰苦着一张脸:“剩下的那个,怕是要延期了。”

  “为何?”林川头也没抬,手里翻看着一本《水产名录》。

  “役夫们……闹情绪了。”

  齐典吏叹了口气:“这大热天的,让他们自带干粮来干活,官府一文钱不给,连口绿豆汤都没有。大家伙儿出工不出力,甚至有人装病,要不……让王捕头带人去‘督促’一下?”

  所谓的“督促”,就是拿着鞭子去抽。

  “胡闹!”

  林川猛地合上名录,眼神冷厉:“那是酷吏所为!本官是要做事的,不是要逼反百姓的!”

  在大明朝,徭役是法定的义务,但这并不代表百姓就是不知疲倦的牲口。

  吃不饱、穿不暖,还得顶着烈日干活,谁还没点怨气?

  “那……怎么办?”

  齐典吏摊手:“没钱啊。”

  林川揉了揉眉心。

  县库里那几只老鼠都饿瘦了,指望吴怀安那个铁公鸡拔毛是不可能的。

  再找沈万和那些土财主?羊毛也不能逮着一只薅啊,薅秃了以后还怎么玩?

  “得换个冤大头……哦不,是合作伙伴。”

  林川心里盘算着:“这码头修好了,谁受益最大?当然是搞水运的商户!”

  “李泉!”

  “在。”

  “去,把本县最大的几个水产商叫来。就说本官有笔大生意要跟他们谈!”

  .......

  注:前文主角称地主商人为员外是错误的。

  员外的全称是员外郎,是明朝六部(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)的下属官职,正六品或从六品,属于流内官,负责协助郎中处理部务。

  洪武朝的“员外郎”,必须通过科举、荐举或荫封获得官职,是实打实的朝廷命官,绝非商人能冒用的称呼。

  若称呼普通商人为“员外”,在洪武朝属于“僭越礼制”,商人会被杖责,称呼者(尤其是官吏)会被追责。

  “员外”成为富商、地主的尊称,是明朝中后期(成化、弘治之后)的事。

  当时员外郎官职逐渐“虚化”,可以通过捐钱获得“员外郎”的虚衔(花钱买官,无实权),久而久之,民间才将有钱有势的人尊称为“员外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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