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替大哥娶资本家大小姐?坑全家!闯兴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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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卷 第14章 偶遇?巧合?公报私仇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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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喝两口暖暖胃。”

  “火车还有大半个小时才检票,不着急。”

  沈慕华乖巧地就着他的手喝了一小口红糖水。

  出奇的甜。

  好像能甜到心里面。

  看着面前这个细心体贴的男人,再听着周围那些知青对未知前途的恐惧和抱怨,她心里居然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踏实的感觉。

  好像只要有他,哪怕是被丢出去流放,也无所谓。

  “恩人?!”

  就在这个时候,一道带着几分惊喜的声音传了过来。

  不过这声音里面明显透着几分的迟疑。

  “恩人!真的是你!”

  这声音又近了几分。

  林胜利下意识抬头一看,只见一个女孩站在几步开外,就那么看着他。

  有点眼熟。

  对了。

  百货大楼门口那个。

  好像叫小什么来着。

  之前穿着南方比较普遍的那种列宁装,现在已经换成了北方常见的棉袄。

  “真的是您啊!太巧了!”

  李小雅这下子彻底确认了,开开心心地跑到了林胜利的身边。

  似乎是因为刚从鬼门关走了一遭,她今天脸色虽然好了很多,但是脸色还有些白。

  “这位是?”

  沈慕华有些好奇地看向这个奔向自己男人的女孩,开口询问。

  直到这个时候,李小雅这才注意到,林胜利的身边还跟着一个女孩子,那女孩子的手......居然在林胜利的口袋里面。

  什么关系......已经不需要多说了!

  只是。

  在看清楚这女人的面容的瞬间,李小雅整个人都愣住了。

  好美的女人!

  真的太美了!

  虽然穿着一件不太合时宜的红色呢子大衣,脸色也有些憔悴,但那种几乎是刻在骨子里的清冷、温婉,还有书卷气,给人的感觉,是完全不一样的。

  更别说,对方还有那么漂亮的面容。

  完全实现了1+1大于2的效果。

  之前没有看到还不觉得,现在看到了,真就感觉,她出现在这儿,就好像是一个仙女,误入凡间......

  林胜利那天说他已经结婚了,看着林胜利穿着粗布棉袄,表面是个糙汉子,还以为,就算结婚了,媳妇估计也是个普通的村妇或女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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